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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中自有黄金屋~
2006-05-26
>> >下午坐得累了,便想休息片刻.关闭了电脑,起身舒展了一下酸痛的身体.阴阴的天气,有些凉,一点也不象进入初夏的季节.预报说今天有雨.> >果然,当我收拾好,躺在床上,刚想戴上耳机的时候,雨滴落在地面的声响清晰地传来.天更加暗了.伸手扭亮床头的小台灯,靠着枕头,十分舒爽温馨的感觉在心头荡漾开来...> >这时,手握一本书,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,听着音乐.人生还有比这更畅快的事吗?> >书是几年前的旧书.却是刚买那会儿翻看过几遍.<不朽>.对于昆德拉的一系列书籍,最感兴趣的是其中的女主人公.因为本人是女性的缘故,自然对书籍中的女性关注比较多一些.可我对昆德拉书中的女性人物更加多一些的关注.读过几本,细心地发现他书中的每个女性人物最重要的特征就是:独立.> >当然,昆的书中流露出来的思想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独立.但我觉得哪个也没有女性主人公给我带来的那么多的震撼.从阿涅丝到特蕾莎.这两个形象最让我陶醉和欣赏.在她们的身上,看见自己的影子,尤其是特蕾莎!> >只能谈这些,因为多年没有看它了,忘记了具体的情节,只是从前留下的少许印象,呵呵.当初匆忙地把<不朽>买回家,一口气读完.当读到阿涅丝死去的时候,眼眶不禁饱含着泪水.正如结尾的评论所说,阿涅丝必死.> >今天想重温旧梦,疲倦地躺着,耳朵里塞着耳机,握着书.谁知没读两页,竟然睡着了.醒来是被耳机里的突然大起来的音乐声吵醒的.> >觉得睡得真香.呵呵~~

> >雨仍在下着.地面上湿透了.潮湿的空气.味道很好闻的.>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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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大的雨哦~!
2006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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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中自有黄金屋~
2006-05-26
>> >下午坐得累了,便想休息片刻.关闭了电脑,起身舒展了一下酸痛的身体.阴阴的天气,有些凉,一点也不象进入初夏的季节.预报说今天有雨.> >果然,当我收拾好,躺在床上,刚想戴上耳机的时候,雨滴落在地面的声响清晰地传来.天更加暗了.伸手扭亮床头的小台灯,靠着枕头,十分舒爽温馨的感觉在心头荡漾开来...> >这时,手握一本书,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,听着音乐.人生还有比这更畅快的事吗?> >书是几年前的旧书.却是刚买那会儿翻看过几遍.<不朽>.对于昆德拉的一系列书籍,最感兴趣的是其中的女主人公.因为本人是女性的缘故,自然对书籍中的女性关注比较多一些.可我对昆德拉书中的女性人物更加多一些的关注.读过几本,细心地发现他书中的每个女性人物最重要的特征就是:独立.> >当然,昆的书中流露出来的思想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独立.但我觉得哪个也没有女性主人公给我带来的那么多的震撼.从阿涅丝到特蕾莎.这两个形象最让我陶醉和欣赏.在她们的身上,看见自己的影子,尤其是特蕾莎!> >只能谈这些,因为多年没有看它了,忘记了具体的情节,只是从前留下的少许印象,呵呵.当初匆忙地把<不朽>买回家,一口气读完.当读到阿涅丝死去的时候,眼眶不禁饱含着泪水.正如结尾的评论所说,阿涅丝必死.> >今天想重温旧梦,疲倦地躺着,耳朵里塞着耳机,握着书.谁知没读两页,竟然睡着了.醒来是被耳机里的突然大起来的音乐声吵醒的.> >觉得睡得真香.呵呵~~

> >雨仍在下着.地面上湿透了.潮湿的空气.味道很好闻的.>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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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恩怨三世
2006-05-25
>> > >我的恩怨三世> > 一> > 那一世,我在菜市场卖猪肉。猪血沾满我的脸,头发乱蓬蓬地束在一处,已经很久没有梳理过它。破旧的上衣浸满了肮脏的油污。我会用最恶俗的语言咒骂路过看而不买的顾客,尤其是那些面色红润衣服干净的女人。从心底冒上来的厌恶。为什么她们可以体面地皱着眉头挑剔我的猪肉,而我却要低声下气地恳求,仿佛她们的光临,是对我的恩赐。旁的猪肉摊子都是这样的,可我却不!我用仇视的眼光对抗着那些看起来优越的女人,惹得她们路过我的摊子,匆匆而过。来买肉的大多是这样的女人,因而我的生意十分不好,过世父亲留给我的唯一遗产就要毁在我的手上。> 每天卖不完的猪肉,我也舍不得吃,很快地臭了。郁闷中,我学会了抽烟,在烟雾中渐渐看不到周围的一切。那一刻的感觉很好,似乎忘记了自己卖猪肉的身份。而是身着洁白连衣裙,脚蹬白色皮鞋的女学生,有许多人追求。不是现在,男人见到我都是躲着走的。是的,我不识字,身材极瘦,满口烟味,没有好衣服,一年四季都是件单薄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破衫。但我也渴望爱情,渴望有人爱。> 那天,照常没有生意,我坐在摊子前抽烟。只听一阵嘈杂的声响,一群人从远处走来。旁边的大叔有些惊慌,连忙把摊子上的猪肉往下面拿,我正在疑惑,人群已走到附近。见一黑衣少年,黑漆漆的头发,顺滑飘逸,同样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。我不认识他,却认识他身后的小紫,那是黑帮老Q的女儿,一贯流氓成性,常从旁边张大婶那里拿卤好的酱肉,从不给一分钱。此时,她穿着火红的短装,浅绿色的纱裙,正斜倚在这少年身上,一双水灵的眼睛,滴溜溜地转。> 那少年含着笑,眼却带着凶光。他没有说话,身后的一个彪形汉子,冷冷地说让我们交保护费。菜市场里一片冷寂。前天已经有另一帮人来收保护费的了,现在都没剩什么钱。年纪大些的王伯,堆着笑,恳求宽限几天,等酬到钱,一定奉上。那少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,没有说话。突然一巴掌打过去,打得王伯一个趔趄,险些倒在地上,他站直的时候,我看见从他的嘴角和鼻子涌出粘稠的鲜血。> 没有人再敢说话,都在摸索着钱,看怎么凑齐数目。
我没有钱。仅有的一点,前天已经被收罗走了。昨天都没有吃饭,只喝了几口剩的菜汤,现在还饿得肚子疼。所以,那少年走到我面前的时候,我没有动。心里紧张地想着怎么把这关对付过去。> 见我不动,那少年往后摆了摆头,彪形汉子走上前,一把打翻摊子,上面的猪肉顿时滚落一地。我的心突突跳着,不知道怎么结尾。> “怎么?交不交?”少年的脸变得狰狞。我怀疑刚才英俊的面容并不是他,而是我看花了眼。> “没有钱。”我静静地说。> “好啊,敢跟爷这么狂!没有钱好说,卖我到馆子里去!”少年挥挥手,几人过来拽我。我瘦弱的身子哪里抵得过他们,被拖着走。其他人忙着把地下掉落的猪肉拾起,准备带走。我心里一动,看见切肉的那把快刀。
只一刹那,我敏捷地从地上拣起早上刚刚磨好的切肉刀,飞快地刺进少年青春的身体。拔出来的时候,带着一股热热的鲜血喷涌而出。那一刻,我看见少年的眼睛,带着惊叹,疑惑,痛苦,甚至还有一丝的哀求。> 我发现这时我爱上了这少年。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。> 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。> 我拔出刀子的瞬间,听见小紫的一声惊呼,与众多诧异的喊声。随后,一把刀子也从我的身后插了进来。我缓缓地倒下,知道自己也将死去。却有些开心。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死,是很幸福的事情。> > 二> > 我不知道,前一世,我是权位极大扶托贝勒的三格格。从小聪明机灵,深得贝勒的欢心。十三岁,把我许配给当今尚书的大公子,只等他参加完考试即成亲。我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。有时,还穿上男子的衣服,偷偷跑出宫外。买了好多小玩意,藏在柜子里,没人时拿出来把玩。实在有趣得紧。> 出嫁那天,婚礼办得很热闹。皇上送来玉佩与我,这是莫大的赏赐与荣誉。公公高兴极了,命令我立刻戴起。丫头把玉佩轻轻地系在我纤细的腰上。我不知道,正是这块玉佩害了我一生。> 过门不久,丈夫赴外省做官,一时还不能带我去。我在家里实在闷极无聊。一日,贴身丫头悄悄说格格你怎么不出去玩了?一下提醒了我。第二天,换上丈夫的衣服,穿上刚刚好。偷偷顺着后花园,跑了出去。> 因为好久没有出来,十分兴奋,这次跑得好远。等到天要黑时,发觉找不到回家的路。周围也没有可乘的轿子。急得我简直要哭。> 就在团团乱转的时候,一个衣着朴素彬彬有礼的男子过来与我答话。我难过地告诉他我迷路回不了家了。他自告奋勇给我带路,说熟悉这一带,跟着他没错。> 我很高兴,到家一定好好谢谢他。心里沮丧地想以后再也不偷跑出来了,家里不知道发现我偷跑没有。若是知道,公公还不知道怎么发火呢。> 我就跟在他的身后走。> 他穿着件灰色的袍子,看起来穿过好久,衣角有些毛边。头发黑漆漆的,顺滑飘逸。山风吹着,几缕吹到脑后。> 怎么到山里来了?这时我才发现离人烟好远,周围没有人家,天色暗蓝。> 我很害怕。忙问他这是哪里?> 带你回家啊。> 可这不是我家!> 他转身来,一双黑漆漆的眼睛,闪着贪婪的光。伸出拳头,把我打倒在地,抢夺腰上的玉佩。> 我挣扎着起身,与他搏。却哪里搏得过他一个壮男子。> 趔趄中,我倒向悬崖。> 最后一眼,我看见他的手里紧握着圣上赐与我的那枚玉佩,和他因为激动而变得狰狞变形的脸。>
我也不知道,这个推我向悬崖的男人,正是后世与我相遇的少年。> > 三> > 在今世,我是一个鸡。卖身在一家奢华的夜总会。因为穷,从家乡出来打工。可是,挣到的钱只将将够付房租与吃饭。一次被工头强奸,我不想象其他姐妹那样忍下去,扬言告他。工头找来人把我痛打一顿,之后扔在郊外。我爬着到路边,一个好心的司机救了我,把我送进医院。从医院出来,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,还欠了许多人的钱。厂子已经解散,工头不知去向。最后我决定卖自己。有一天挣够了钱,不再做受人欺辱的弱者。> 来夜总会的人大多很富有,花起钱来让我胆颤。如我从前一年的收入,他们可以眼不眨地几分钟内花掉。挥金如土。我假笑着骗他们的钱,他们贪婪地骗我的身子。各取所需。不久,我的存款渐丰厚,身体却染了许多脏病。光顾我的人逐渐少了起来。大多时候,我坐在大厅的吧台前,独自吸着烟,品尝着冰凉的酒。> 一日,我喝得烂醉。转身去卫生间,迎面撞上一个男人。我喝得迷糊了,晃动着头,斜视着那男人,实际上根本没有看清他的长相。突地一股温热的液体从口里奔涌而出,大部分溅在男人崭新的西服上。> 男人一惊,正要发怒。我却已经醉倒,软软地倒了下来。> 之后什么都看不见了。> 醒来的时候,我躺在阳光灿烂的房间里。再去上班的时候,有姐妹告诉我说那天你真胆大,敢吐陆总一身,幸好他心情好,还找人把我送回宿舍。
之后陆总常叫我的场。陆总,年纪并不大,三十出头而已。听他的朋友开玩笑说,还是钻石王老五,哪里有现代年轻人应有的奔放。就是来夜总会这样的地方也守身如玉,实在贻笑大方。> 被人嘲笑的时候,陆总一直含笑不语。我坐在他的身旁,惊异他的反应。在这个环境侵蚀时间不长,却熟悉男人的嘴脸。只要走进这里,无不暴露出无耻的本性。没有谁会不放纵自己,因为谁也不会笑话谁,反而正经的男人才受人耻笑。而这样的男人,我还从来没有见过。> 偏偏这个陆总就是。> 我决定试探他。> 那晚,陆总又来陪客户。我故意灌他,自己也喝了许多。但我已练得很能喝酒,不动声色地望着陆总有些迷醉的双眼。似乎充满了恶作剧的快感。> 找了个无人的角落,我扶着迷醉的陆总。他的脸庞因为酒醉而红彤彤的。黑漆漆的头发,顺滑飘逸,同样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,含着醉。> 我的心里一动。不知道为什么。> 突然不忍作弄他了。> 扶他去喝了杯水,问他,“为什么帮助我?总叫我的场?”> 他仿佛已去了些醉意。盯着我的眼睛。“我也不知道。说实话一直看不起你们这样的人。”他顿了顿,接着说,“其实,是第一次见你,你倒在我的怀里,我看见你的脸上淌着泪水,不知怎么就心动了。好象以前就认识你,很熟悉你似的。”> 刚才我不也有这样的感觉吗?为什么会这样?> 对他诉说了自己的经历。> 说到被工头打了一顿,爬着到路边的时候,他一幅不忍听下去的表情。别讲下去了,愿不愿意换份工作?上我朋友的公司帮忙?> 我什么都不会。> 那没关系,可以边做边学,只要你想学。> 于是,我开始了正常人的生活。每晚下班去夜校补习文化知识。觉得渐渐爱上了陆总。而我又怎么配得上他?> 一夜,我做梦。自己是个卖猪肉的女屠夫。一天因为抗击前来收保护费的少年,而将他一刀捅死。那少年的面容好熟悉,好像陆。后来,又梦到我是格格,被一个路遇的男人抢劫,在我反抗的时候,不慎掉下悬崖摔死。那个抢劫我的男人,也是陆。> 好奇怪的梦。> 中午下班的时候,陆来找我吃饭。并且笑着说起昨晚梦到我了,梦到我卖猪肉时把他杀了,梦到他抢劫我把我推下悬崖。> 我惊讶之极!> 怎么会做相同的梦呢?> 告诉他。他说也许我们有缘分吧,或者真的前世有过几番纠葛,要不怎么一见衷情。> 我配不上你。> 可是,假若我们用了几辈子的时间,才换来今生的缘分,为什么我们不好好把握住它?假若我们有了几辈子的恩怨,才得到今生的缘分,为什么我们不好好珍惜现在呢?> 他望着我的眼睛说。> 05/25/06/T.Y.> -
我的恩怨三世
2006-05-25
>> > >我的恩怨三世> > 一> > 那一世,我在菜市场卖猪肉。猪血沾满我的脸,头发乱蓬蓬地束在一处,已经很久没有梳理过它。破旧的上衣浸满了肮脏的油污。我会用最恶俗的语言咒骂路过看而不买的顾客,尤其是那些面色红润衣服干净的女人。从心底冒上来的厌恶。为什么她们可以体面地皱着眉头挑剔我的猪肉,而我却要低声下气地恳求,仿佛她们的光临,是对我的恩赐。旁的猪肉摊子都是这样的,可我却不!我用仇视的眼光对抗着那些看起来优越的女人,惹得她们路过我的摊子,匆匆而过。来买肉的大多是这样的女人,因而我的生意十分不好,过世父亲留给我的唯一遗产就要毁在我的手上。> 每天卖不完的猪肉,我也舍不得吃,很快地臭了。郁闷中,我学会了抽烟,在烟雾中渐渐看不到周围的一切。那一刻的感觉很好,似乎忘记了自己卖猪肉的身份。而是身着洁白连衣裙,脚蹬白色皮鞋的女学生,有许多人追求。不是现在,男人见到我都是躲着走的。是的,我不识字,身材极瘦,满口烟味,没有好衣服,一年四季都是件单薄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破衫。但我也渴望爱情,渴望有人爱。> 那天,照常没有生意,我坐在摊子前抽烟。只听一阵嘈杂的声响,一群人从远处走来。旁边的大叔有些惊慌,连忙把摊子上的猪肉往下面拿,我正在疑惑,人群已走到附近。见一黑衣少年,黑漆漆的头发,顺滑飘逸,同样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。我不认识他,却认识他身后的小紫,那是黑帮老Q的女儿,一贯流氓成性,常从旁边张大婶那里拿卤好的酱肉,从不给一分钱。此时,她穿着火红的短装,浅绿色的纱裙,正斜倚在这少年身上,一双水灵的眼睛,滴溜溜地转。> 那少年含着笑,眼却带着凶光。他没有说话,身后的一个彪形汉子,冷冷地说让我们交保护费。菜市场里一片冷寂。前天已经有另一帮人来收保护费的了,现在都没剩什么钱。年纪大些的王伯,堆着笑,恳求宽限几天,等酬到钱,一定奉上。那少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,没有说话。突然一巴掌打过去,打得王伯一个趔趄,险些倒在地上,他站直的时候,我看见从他的嘴角和鼻子涌出粘稠的鲜血。> 没有人再敢说话,都在摸索着钱,看怎么凑齐数目。
我没有钱。仅有的一点,前天已经被收罗走了。昨天都没有吃饭,只喝了几口剩的菜汤,现在还饿得肚子疼。所以,那少年走到我面前的时候,我没有动。心里紧张地想着怎么把这关对付过去。> 见我不动,那少年往后摆了摆头,彪形汉子走上前,一把打翻摊子,上面的猪肉顿时滚落一地。我的心突突跳着,不知道怎么结尾。> “怎么?交不交?”少年的脸变得狰狞。我怀疑刚才英俊的面容并不是他,而是我看花了眼。> “没有钱。”我静静地说。> “好啊,敢跟爷这么狂!没有钱好说,卖我到馆子里去!”少年挥挥手,几人过来拽我。我瘦弱的身子哪里抵得过他们,被拖着走。其他人忙着把地下掉落的猪肉拾起,准备带走。我心里一动,看见切肉的那把快刀。
只一刹那,我敏捷地从地上拣起早上刚刚磨好的切肉刀,飞快地刺进少年青春的身体。拔出来的时候,带着一股热热的鲜血喷涌而出。那一刻,我看见少年的眼睛,带着惊叹,疑惑,痛苦,甚至还有一丝的哀求。> 我发现这时我爱上了这少年。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。> 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。> 我拔出刀子的瞬间,听见小紫的一声惊呼,与众多诧异的喊声。随后,一把刀子也从我的身后插了进来。我缓缓地倒下,知道自己也将死去。却有些开心。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死,是很幸福的事情。> > 二> > 我不知道,前一世,我是权位极大扶托贝勒的三格格。从小聪明机灵,深得贝勒的欢心。十三岁,把我许配给当今尚书的大公子,只等他参加完考试即成亲。我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。有时,还穿上男子的衣服,偷偷跑出宫外。买了好多小玩意,藏在柜子里,没人时拿出来把玩。实在有趣得紧。> 出嫁那天,婚礼办得很热闹。皇上送来玉佩与我,这是莫大的赏赐与荣誉。公公高兴极了,命令我立刻戴起。丫头把玉佩轻轻地系在我纤细的腰上。我不知道,正是这块玉佩害了我一生。> 过门不久,丈夫赴外省做官,一时还不能带我去。我在家里实在闷极无聊。一日,贴身丫头悄悄说格格你怎么不出去玩了?一下提醒了我。第二天,换上丈夫的衣服,穿上刚刚好。偷偷顺着后花园,跑了出去。> 因为好久没有出来,十分兴奋,这次跑得好远。等到天要黑时,发觉找不到回家的路。周围也没有可乘的轿子。急得我简直要哭。> 就在团团乱转的时候,一个衣着朴素彬彬有礼的男子过来与我答话。我难过地告诉他我迷路回不了家了。他自告奋勇给我带路,说熟悉这一带,跟着他没错。> 我很高兴,到家一定好好谢谢他。心里沮丧地想以后再也不偷跑出来了,家里不知道发现我偷跑没有。若是知道,公公还不知道怎么发火呢。> 我就跟在他的身后走。> 他穿着件灰色的袍子,看起来穿过好久,衣角有些毛边。头发黑漆漆的,顺滑飘逸。山风吹着,几缕吹到脑后。> 怎么到山里来了?这时我才发现离人烟好远,周围没有人家,天色暗蓝。> 我很害怕。忙问他这是哪里?> 带你回家啊。> 可这不是我家!> 他转身来,一双黑漆漆的眼睛,闪着贪婪的光。伸出拳头,把我打倒在地,抢夺腰上的玉佩。> 我挣扎着起身,与他搏。却哪里搏得过他一个壮男子。> 趔趄中,我倒向悬崖。> 最后一眼,我看见他的手里紧握着圣上赐与我的那枚玉佩,和他因为激动而变得狰狞变形的脸。>
我也不知道,这个推我向悬崖的男人,正是后世与我相遇的少年。> > 三> > 在今世,我是一个鸡。卖身在一家奢华的夜总会。因为穷,从家乡出来打工。可是,挣到的钱只将将够付房租与吃饭。一次被工头强奸,我不想象其他姐妹那样忍下去,扬言告他。工头找来人把我痛打一顿,之后扔在郊外。我爬着到路边,一个好心的司机救了我,把我送进医院。从医院出来,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,还欠了许多人的钱。厂子已经解散,工头不知去向。最后我决定卖自己。有一天挣够了钱,不再做受人欺辱的弱者。> 来夜总会的人大多很富有,花起钱来让我胆颤。如我从前一年的收入,他们可以眼不眨地几分钟内花掉。挥金如土。我假笑着骗他们的钱,他们贪婪地骗我的身子。各取所需。不久,我的存款渐丰厚,身体却染了许多脏病。光顾我的人逐渐少了起来。大多时候,我坐在大厅的吧台前,独自吸着烟,品尝着冰凉的酒。> 一日,我喝得烂醉。转身去卫生间,迎面撞上一个男人。我喝得迷糊了,晃动着头,斜视着那男人,实际上根本没有看清他的长相。突地一股温热的液体从口里奔涌而出,大部分溅在男人崭新的西服上。> 男人一惊,正要发怒。我却已经醉倒,软软地倒了下来。> 之后什么都看不见了。> 醒来的时候,我躺在阳光灿烂的房间里。再去上班的时候,有姐妹告诉我说那天你真胆大,敢吐陆总一身,幸好他心情好,还找人把我送回宿舍。
之后陆总常叫我的场。陆总,年纪并不大,三十出头而已。听他的朋友开玩笑说,还是钻石王老五,哪里有现代年轻人应有的奔放。就是来夜总会这样的地方也守身如玉,实在贻笑大方。> 被人嘲笑的时候,陆总一直含笑不语。我坐在他的身旁,惊异他的反应。在这个环境侵蚀时间不长,却熟悉男人的嘴脸。只要走进这里,无不暴露出无耻的本性。没有谁会不放纵自己,因为谁也不会笑话谁,反而正经的男人才受人耻笑。而这样的男人,我还从来没有见过。> 偏偏这个陆总就是。> 我决定试探他。> 那晚,陆总又来陪客户。我故意灌他,自己也喝了许多。但我已练得很能喝酒,不动声色地望着陆总有些迷醉的双眼。似乎充满了恶作剧的快感。> 找了个无人的角落,我扶着迷醉的陆总。他的脸庞因为酒醉而红彤彤的。黑漆漆的头发,顺滑飘逸,同样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,含着醉。> 我的心里一动。不知道为什么。> 突然不忍作弄他了。> 扶他去喝了杯水,问他,“为什么帮助我?总叫我的场?”> 他仿佛已去了些醉意。盯着我的眼睛。“我也不知道。说实话一直看不起你们这样的人。”他顿了顿,接着说,“其实,是第一次见你,你倒在我的怀里,我看见你的脸上淌着泪水,不知怎么就心动了。好象以前就认识你,很熟悉你似的。”> 刚才我不也有这样的感觉吗?为什么会这样?> 对他诉说了自己的经历。> 说到被工头打了一顿,爬着到路边的时候,他一幅不忍听下去的表情。别讲下去了,愿不愿意换份工作?上我朋友的公司帮忙?> 我什么都不会。> 那没关系,可以边做边学,只要你想学。> 于是,我开始了正常人的生活。每晚下班去夜校补习文化知识。觉得渐渐爱上了陆总。而我又怎么配得上他?> 一夜,我做梦。自己是个卖猪肉的女屠夫。一天因为抗击前来收保护费的少年,而将他一刀捅死。那少年的面容好熟悉,好像陆。后来,又梦到我是格格,被一个路遇的男人抢劫,在我反抗的时候,不慎掉下悬崖摔死。那个抢劫我的男人,也是陆。> 好奇怪的梦。> 中午下班的时候,陆来找我吃饭。并且笑着说起昨晚梦到我了,梦到我卖猪肉时把他杀了,梦到他抢劫我把我推下悬崖。> 我惊讶之极!> 怎么会做相同的梦呢?> 告诉他。他说也许我们有缘分吧,或者真的前世有过几番纠葛,要不怎么一见衷情。> 我配不上你。> 可是,假若我们用了几辈子的时间,才换来今生的缘分,为什么我们不好好把握住它?假若我们有了几辈子的恩怨,才得到今生的缘分,为什么我们不好好珍惜现在呢?> 他望着我的眼睛说。> 05/25/06/T.Y.> -
我与文字不得不说纠缠的一生
2006-05-24
>> > 我小时候文学正如火如荼。那会儿是文学的春天,连诗歌这样曲高和寡的东西都颇得老百姓的喜欢。席慕容汪国真的诗集卖得极其火爆,一再加印。那程度赶得上如今的超女了。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,我和许多同龄人一样,觉得当个作家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金色梦幻。而以做个文学少年沾沾自喜。
上初一那年,第一篇作文,即被语文老师在全班上朗读。并且推荐给其他班级的语文老师,造成在整个年级中引起巨大的轰动。一下子,我在年级中有名了,谁都认识我,都知道我的作文成绩好。我也没有骄傲,继续默默大量地读书,用心写作文。不过,其他科目的成绩,直线下降。渐渐地,老师对我白眼相加,也不那么受同学崇拜了。
但我无悔。
做不了作家,做个文少都不可以吗?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。
别的科目成绩不好,但作文始终都是班里最好的。写作文对于我轻而一举,不用打草稿,篇篇优秀。
成年后,我很羡慕韩寒。
毕业了,工作了,成家了,有下一代了,失落了,找不到自己了。
流落在菜市场里的家庭主妇中间,惟有一副厚厚的镜片,显示出与旁的主妇略略的异样。更加痴呆迟钝一点罢了。
想不到世界变化快啊。
居然诞生了网络。
网络里居然有论坛。
论坛里居然有好多与我一样痴呆迟钝的家庭主妇,也曾是文少的家庭主妇!
可算找到组织了!
> 最初,有人叫我们写手。与坛子里其他水手砖手有着严重区别,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我沉醉在码字的乐趣当中。尤其是点击“发表”的那一刻,内心激动极了。做文少时的梦想,一瞬间实现。虽然没有稿酬,但这重要吗?重要的是实现了年少的梦想。
何况后来依稀也能弄点稿酬。
随着网络的普及,上网的人越来越多,专业码字的人都跑来了。每个坛子里都充斥了各大报社杂志社的编辑记者,来头都不小,正经的名牌大学中文系。可抢了我们的风头。写手们的风光不在,全被他们夺去了。我们只有含恨潜水。写手的名称也拱手送与他们。
偶尔有竹影青瞳流氓燕,一直到最近的二月丫头频频出镜,争夺些光芒。其实,在竹影青瞳之后,我也考虑过去裸奔,再把裸奔的照片贴上来,相信肯定能红。和老妈商量,勃然大怒。说我要是敢去就不再认我这个女儿!只好怏怏作罢。
昨晚无意中照镜子,发现一脸岁月的痕迹。意识到文青的生涯也是濒临边缘。不觉沧然泪下。生活是残酷的。做不了文青,也要做个文老!
看来,我要与文字纠缠一生了。
来到论坛之前,我最多算是文字门外的旁观者。因为论坛,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。进步到了窥探者,与这些可爱的方块字再也分不开。文字的快乐在于凡事皆可抒怀。释放不出去的压力,偷着乐的小幸福,不可告人的幻想。轻敲键盘,飞扬人生。如曾写下的一句话:“热爱文字,热爱生活。不遗憾过去,不奢求未来。默默生活,用心写字。在键盘上敲打人生,是我一生最大的快乐!无论,无论风将我吹向哪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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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文字不得不说纠缠的一生
2006-05-24
>> > 我小时候文学正如火如荼。那会儿是文学的春天,连诗歌这样曲高和寡的东西都颇得老百姓的喜欢。席慕容汪国真的诗集卖得极其火爆,一再加印。那程度赶得上如今的超女了。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,我和许多同龄人一样,觉得当个作家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金色梦幻。而以做个文学少年沾沾自喜。
上初一那年,第一篇作文,即被语文老师在全班上朗读。并且推荐给其他班级的语文老师,造成在整个年级中引起巨大的轰动。一下子,我在年级中有名了,谁都认识我,都知道我的作文成绩好。我也没有骄傲,继续默默大量地读书,用心写作文。不过,其他科目的成绩,直线下降。渐渐地,老师对我白眼相加,也不那么受同学崇拜了。
但我无悔。
做不了作家,做个文少都不可以吗?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。
别的科目成绩不好,但作文始终都是班里最好的。写作文对于我轻而一举,不用打草稿,篇篇优秀。
成年后,我很羡慕韩寒。
毕业了,工作了,成家了,有下一代了,失落了,找不到自己了。
流落在菜市场里的家庭主妇中间,惟有一副厚厚的镜片,显示出与旁的主妇略略的异样。更加痴呆迟钝一点罢了。
想不到世界变化快啊。
居然诞生了网络。
网络里居然有论坛。
论坛里居然有好多与我一样痴呆迟钝的家庭主妇,也曾是文少的家庭主妇!
可算找到组织了!
> 最初,有人叫我们写手。与坛子里其他水手砖手有着严重区别,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我沉醉在码字的乐趣当中。尤其是点击“发表”的那一刻,内心激动极了。做文少时的梦想,一瞬间实现。虽然没有稿酬,但这重要吗?重要的是实现了年少的梦想。
何况后来依稀也能弄点稿酬。
随着网络的普及,上网的人越来越多,专业码字的人都跑来了。每个坛子里都充斥了各大报社杂志社的编辑记者,来头都不小,正经的名牌大学中文系。可抢了我们的风头。写手们的风光不在,全被他们夺去了。我们只有含恨潜水。写手的名称也拱手送与他们。
偶尔有竹影青瞳流氓燕,一直到最近的二月丫头频频出镜,争夺些光芒。其实,在竹影青瞳之后,我也考虑过去裸奔,再把裸奔的照片贴上来,相信肯定能红。和老妈商量,勃然大怒。说我要是敢去就不再认我这个女儿!只好怏怏作罢。
昨晚无意中照镜子,发现一脸岁月的痕迹。意识到文青的生涯也是濒临边缘。不觉沧然泪下。生活是残酷的。做不了文青,也要做个文老!
看来,我要与文字纠缠一生了。
来到论坛之前,我最多算是文字门外的旁观者。因为论坛,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。进步到了窥探者,与这些可爱的方块字再也分不开。文字的快乐在于凡事皆可抒怀。释放不出去的压力,偷着乐的小幸福,不可告人的幻想。轻敲键盘,飞扬人生。如曾写下的一句话:“热爱文字,热爱生活。不遗憾过去,不奢求未来。默默生活,用心写字。在键盘上敲打人生,是我一生最大的快乐!无论,无论风将我吹向哪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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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想拥有这样一片草地啊
2006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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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想拥有这样一片草地啊
2006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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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恨抄袭!
2006-05-21
>上网N年,最反感的就是被抄袭.虽然我的文字在网上实在不值一提,毛毛虫而已.但是网络说大也大,说小也小.无聊的时候,搜索自己的文字,发现被许多地方转载,一般都是注明转载的,规范些的还注明作者网名和出处.但也有极少数,冠上自己的名字,洋洋得意地与人炫耀.就让人很是气愤!>每篇文字不管好与坏,都是作者的心血.毫不知耻地顺手粘贴来,甚至连文字的真实含义都没搞懂,还敢称是自己刚写出来的.这样的人真是可耻!>每每见到这样的人,事,很烦!想起最近天涯杂谈吵得热闹的曾颖一事.自己的文章被高考学生抄成了江西的作文满分.一时间议论纷纷,说什么的都有.只要在网上码字,就逃脱不了被抄袭的可能.或者有人会说,能抄你的应该开心啊,说明写得不错.>我不这么看!抄袭,与小偷有什么区别?谁的文字都不是白白得来的,谁写字不是至少需要N个小时?>不写了!
不能自己说!>刚才打开文档,写了几个字,又懒了,放下了.>算了,今晚再玩会儿,睡觉.>明早再说吧.>







